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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无人担责 工程层层转包是源头

2013-11-22 16:47:51

  来自咸阳市的一名农民工张某,由于家中人多地少,主要靠他在陕北打工养活妻儿老小。2012年11月,张某进入陕西某建筑公司位于神木县一工地干活,11月某日晚8点左右,张某在工作过程中摔伤,后进行脾脏切除术。2012年12月初,张某被转入西安市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5天后,陕西某建筑公司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张某无奈办理出院。在治疗过程中,由于事发时张某休克,工地项目部一方竟谎报姓名,企图伪造病历骗取保险。直到张某出院时拿到的住院病历,才看到属于自己的病历患者姓名却另有其人。

  出院后,张某及家属多次找到陕西某建筑公司索要赔偿遭绝。笔者了解到,陕西某建筑公司表示其旗下子公司及项目部众多,在具体施工中都会采取将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的形式,建筑公司不会直接和农民工发生关系,该工程已经发包给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所以应由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负责此案的律师余伟安认为,脾脏切除已经构成七级伤残,应该按照七级工伤赔偿。但目前张某的用人单位不明,张某病历登记错误,需要查清事实,纠正错误。在律师指导下,张某及家属向就医的医院索取到了能够证明张某本人住院治疗的病历材料及证明材料。但事后在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时,发现该公司已经于2012年初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建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在承包人的选任上有严重的过错,应该对西安某建筑劳务公司招用的工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张某最终在余伟安律师法律援助中才拿到了赔付。

  点评:

  在现实中,很多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因劳动关系的确认而显得扑朔迷离。导致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施工方在工程承包后层层转包致使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从而使得农民工工伤案件其赔偿主体成为一个悬而难解的问题。

  长期致力于劳动关系方面的律师介绍,在一些农民工意外伤害事件中,工程层层转包是农民工吃亏的“元凶”。而一些企业,正是以这种层层转包的形式逃避责任。

  律师提醒广大务工者,许多农民工工伤案件中,都有类似的转包现象,致使农民工工伤后维权难度增加。农民工在进入这类建筑工地之前,一定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保存自己的工服、工牌等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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