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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救跳楼女子 “最美保安”应认定工伤
2013-12-31 18:22:31
据媒体报道,11月18日,浙江湖州51岁打工者李迎福第一天当上小区保安,当日中午就碰到了意外事件。一成年女子轻生从7楼跳下,冲在前面的李迎福毫不犹豫地徒手接抱。女子生命无恙,而李迎福脊椎、颈椎严重受损,高位截瘫。李迎福的勇敢和不幸引来众多网民关注,大家赞其为“最美保安”。
“最美保安”的见义勇为行为无疑值得赞颂,而他的特定身份——事发小区保安——又引申出一个法律问题,即他的受伤是否应该算工伤?
事件中,李迎福作为小区保安,其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被救人因情感纠葛企图在住宅小区内跳楼自杀,不仅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险地,还影响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小区内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李迎福在工作岗位上,对这种情况有义务进行报警、维护秩序以及实施一定的救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据此我们认为:李迎福的行为,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
申报工伤一般由用人单位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提出,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在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对于李迎福这种伤势较重可能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还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李迎福的行为,基于的是他作为保安的职责,社会除了对他进行褒奖和资助外,也不能忘记他应享受的法定权利和待遇。
李迎福的行为,基于的是他作为保安的职责,社会除了对他进行褒奖和资助外,也不能忘记他应享受的法定权利和待遇。(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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