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企业私了解决工伤赔偿,无论是否公平职工都可反悔
2011-06-13 20:57:18
齐某在工作期间被一同事打伤。给公司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解除了与打架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还就对齐某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书一份,大致内容是:经双方协商,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齐某8000元受伤损失费,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有任何关系。
1个月后,齐某因伤情加重找到公司,以自己是在工作期间被打伤应属工伤,要求单位做工伤鉴定并按工伤标准赔偿。公司认为,既然当初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应按协议办,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无奈之下,齐某向法律部门求助。
法律人士认为,如果齐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的工伤性质,齐某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此种情形下,无论公司与齐某所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公平,都会因该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齐某有权反悔,公司应依法按照工伤情况对待。而且,在劳动者因工受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午报 )
1 共1页

加载中...
律师名片 | |||
---|---|---|---|
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首席律师
站内搜索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楼(地铁一号线徐家汇站4、5号出口100米)
邮编:200030
电话:13651900564
email:lawyer800@126.com
邮编:200030
电话:13651900564
email:lawyer8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