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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出境”,“老赖”主动履行债务

2012-04-06 22:48:21

 

见习记者 翟珺 通讯员 李鸿光

    上海法治报讯 面对法院多次要求偿还债务的通知,某珠宝公司女老板孙某却屡屡拖延。据此,法院采取措施依法对孙某作出限制出境并扣证的措施。今年3月19日,法院接到深圳机场边检电话,他们在深圳扣下了欲出境的孙某。无奈,被堵在国门前的孙某只得向威严的法律低下了头,主动到静安区法院履行了缴纳本金和违约金等全部款项20万余元。

    孙某名下的某珠宝公司因涉及一起定作合同纠纷,被本市某道具设计制作公司告上法院。 2011年10月底,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珠宝公司支付对方价款19.6万余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珠宝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道具公司在2011年12月2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先后向孙某所在的珠宝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还多次电话通知孙某前来法院自觉履行判决。然而,孙某在电话中声称她人或在日本、或在香港,无法前往法院,还表示待她回国后即来法院报到,但却一直没有下文。

    执行法官考虑到孙某多次出境,却一直未到法院露面,遂于2012年3月12日,依法制作了对孙某限制出境并扣证的决定,并通过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对孙某进行边控。 2012年3月19日晚18时30分许,执行庭蔡庭长接到了深圳机场边检的电话,称孙某已在深圳机场被限制出境并被扣证。电话中的孙某向法院要求将相关证件还给她,让她能搭乘飞机回沪解决应偿付的执行款,但法官明确表示如何回沪应由孙某自行解决,并要求深圳机场边检部门将孙某的护照寄至静安区法院。

    2012年3月21日,孙某终于出现在静安区法院。在获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孙某一次性交付本金、违约金以及案件执行费等全部钱款22万余元,法院撤销了对孙某的限制出境的边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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