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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长劳人仲(2011)办字第772号
2011-07-23 21:31:23
戴文良: 本会已受理你与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终结,因你拒绝签收裁决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长劳人仲(2011)办字第77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2天休息日加班费肆佰陆拾玖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2011年4月1日至4月7日期间的工资伍佰捌拾陆元贰角; 三: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清明节加班费差额贰佰陆拾元贰角; 四:对你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戴文良: 本会已受理你与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终结,因你拒绝签收裁决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长劳人仲(2011)办字第77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2天休息日加班费肆佰陆拾玖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2011年4月1日至4月7日期间的工资伍佰捌拾陆元贰角; 三:被申请人上海冬暖夏凉旅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你清明节加班费差额贰佰陆拾元贰角; 四:对你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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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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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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