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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劳动者年底跳槽要注意什么?
2014-01-09 17:58:35
职工问:想跳槽需要注意什么?
我是一家饭店的服务员。最近,随着客人逐渐增多,我们加班加点的时间也逐渐增加。可是工资增幅并不大。前两天,经老乡介绍,另一家较大的酒店正在招人,工作时间和薪酬比我现在的饭店都要高很多,而且过节期间加班费更高。由此,我准备从现在的单位辞职。请问,如果我现在请辞的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职工 刘女士
律师解答:辞职应注意提前通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如果想跳槽,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协商解除并做好工作交接,同时建议职工在跳槽前与新单位书面确认好,避免跳槽后两头落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该条款,离职后职工可要求原单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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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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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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