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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被解雇裁审口径汇总
2018-02-16 12:15:38
整理编辑丨熊海强(江三角·上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2017)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由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予以支持。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5)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用规章制度规定未婚先育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根据该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是否有效?
意见一:计生部门未作出认定前,用人单位没有权限认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政策,该规章制度是对上位法的扩大解释,应认定为无效,该情形属于违法解除。
意见二: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第十三、第四十六、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计划生育实行单位负责体系,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作出的规定具有合法性,也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出现上述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作出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决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署《计划生育合同书》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倾向意见:意见二。
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12)
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仍然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201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三期"期满终止,并由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应认定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三期"内女职工不适用上述规定。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14)
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女职工计划外生育的事实发生,且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劳动合同中约定计划外生育解除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计划外生育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1993)
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被开除的争议处理问题:
用工单位开除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职工时未征求计划生育委员会意见或计划生育委员会不表示意见的,开除决定应予撤销。
对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意见明确不属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或不同意作开除处理,用工单位仍予以开除的,应予撤销开除决定。
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意见明确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属情节严重、影响很坏或同意用工单位开除决定的,法院经审理也认为是正确的,可维持开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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