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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二胎遭解雇 企业做法不合法
2014-02-26 20:01:41
基本案情:
日前,龙华大浪街道内山精密电子公司的员工称因生二胎遭到公司辞退,而此厂规是在她怀孕后才出炉的。该企业人力资源主管秋先生回应称,新厂规在经律师审核后加入了计划生育相关条款,员工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厂方只能先辞退。
新厂规生二胎就解雇
怀孕员工冯女士向我们提供了该厂的厂规文字版,这份公布的文件中列明了解雇的一些情况,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了违反过计划生育者会被解雇。冯女士称,这个文件上载明是2013年5月1日生效,但实际上7月份公布。
“我其实之前为这事咨询过我们领导和人力方面,他们告知我那只是律师加入的一个条款,之前的厂规都没有,并不会认真执行”,冯女士称,她在得到这样信息后就继续安心工作,但没想到后来因为怀孕的事被公司辞退。
“我也找过公司领导和工会,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先自动离职,待生完孩子三个月再回来上班,还是原职位”,冯女士不接受这一方案,因为这样她的工龄被清零,工资降低,而且工厂的厂规本身不合道理,她于今年1月13日就不再去上班。
律师:企业做法不合法
内山精密电子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秋先生回应称,公司的厂规是由公司的法律顾问于去年追加的,他们只是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如果企业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地方政府部门会有处罚措施。
秋先生还透露,公司已经按照该常规处理了三人,不过冯女士是第一人。三人中有一人接受了公司自动离职、生完孩子再上班的方案,另外两人均拒绝接受。“我们目前是按照她们自动离职处理的,因为按照厂规连续三天不上班,就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秋先生说。
律师认为:企业的这一做法不合法,当事人可以采取相应手段维护自己权利。违法计划生育是国家层面的事,企业应该向计划生育部门举报,由它们做出处理,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处于怀孕哺乳期,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在其自主经营权的范围内制定相应厂规,而不得逾越边界 去行使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

律师名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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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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