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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2013-05-04 18:40:14
问:我的表弟21岁,前几天在建筑工地掉下来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负责人只答应陪20万,包括抢救时候的6万,(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在50岁以上了)
答:这个应该属于工伤,对方答应的20万元显然太少。具体可获赔如下金额: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死亡的话适用2012年的标准,为24565×20=4913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要看事故发生地的标准。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021-22817315,136519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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