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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手指被碰断,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2013-05-04 19:07:41
问:我是今年元旦时碰断的手指。上班的地方是一家维修店,门市部。没有签合同的那种。当时医药费全是对方出的,现在手好的差不多了,人家不用我了,而且没有赔偿的意思,只是说医药费报销了给我当工资。我也去问过工伤鉴定,鉴定部门说要等到7月1号才可以鉴定,而且要跟用人单位一起。那么,如果我单方面去鉴定可不可以呢?就目前我了解的是,律师说去找工伤鉴定部门。鉴定部门说等到7月1号跟老板一起来鉴定。如果老板不来怎么办?我最正确的办法是怎么做?求助,谢谢解答。
答:维权步骤
1、你要搜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卡、考勤卡、谈话录音等证据;
2、在你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你应在受伤后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你要向劳动局申请伤残鉴定,届时鉴定部门会通知你本人与单位同时到场,单位不到场的不影响鉴定;
4、根据鉴定结论,才能确定赔偿金额。你的情况如果骨折不严重的话一般是10级伤残。
5、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按平均工资发放;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三)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据实承担。应该由工伤保险承担的,由工伤保险承担。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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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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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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