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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经理工资单造假 构成职务侵占被逮捕

2011-06-22 22:54:33

   上海法治报记者 罗雨菱 通讯员 陆勤俭

    本报讯 一次例行财务检查,令公司领导大吃一惊:工资表人数与实际员工严重不符,时间长达10个月!是谁在造假?又是谁在冒领工资?警方介入了调查,发现人事部经理有串通下属主管侵吞公司款的重大犯罪嫌疑,不久即被刑事拘留。昨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易谷、项朋被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闵行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这起案件中,通过公司董事助理于学成的一份报案笔录得到证实:去年12月,一家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例行财务检查,从中发现工资单上人数与实际员工人数严重不相符。于学成说: “出现这种情况已长达10个月,他们虚假立册、冒领工资,经初步统计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27万余元。”

    每个月的工资表制作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于学成对承办检察官说:“每月的5日前,各部门主管将员工考勤表上交公司人事部,然后由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算,再交由公司副总经理签字确认,每月15日由财务部将工资发放给员工。”

    然而,于学成在发放工资清单上看到许多人名都不是公司员工,有的已离职的员工仍在领取每月工资,竟然是人事部经理易谷等人代签他们的姓名。

    随着案情的发展,易谷和项朋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闵行区检察院接到案件后,依法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基本事实外,立即前往看守所提审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38岁的易谷大专文化,曾在酿酒、餐饮等公司谋职。 2006年起来到本市一家高档的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工作。从2009年12月开始,易谷被公司任命为人事部经理。承办检察官问易谷: “你的人事部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负责员工工资表制作,缴纳社保金和人员招聘等事项。”易谷回答得非常干脆。

    去年1月,也就是易谷上任不到半个月,公司餐饮部主管许某走进易谷办公室说,他的两名员工偷了公司的烟酒后自动离职了,公司领导知道这事后,要许某赔偿公司损失。许某希望易谷帮个忙,做工资表时,把这两名员工的工资继续做上去,再到发放工资时,把他们的工资作为赔偿公司的损失。易谷第一次 “作了尝试”,领导没有察觉问题。此后,为表示谢意,许某将赔偿多余下来的钱请易谷吃了一顿饭。

    “从这事之后,我觉得这样虚假造册很方便,就想到联手与项朋等其他部门主管,每月在工资表上混入几个不相干的姓名作为公司员工造册, 10个月内侵占公司款6万元。”易谷对检察官说。

    31岁的项朋交代,他把考勤表和离职表交到人事部时,特意让易谷知道,表上哪些人是虚列的,不会领工资的,对这些人特意多做一点加班加点费,易谷非常同意项朋的做法。

    检察官经初步审查核实,易谷、项朋两人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闵行区检察院对易谷、项朋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认为,涉及易谷和项朋等的其他犯罪事实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同时,检察官还发现,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在员工聘用、工资制作等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将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公司堵漏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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