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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专员虚设职位挪用公款近170万元

2012-08-30 11:04:53

    本报讯 (记者 严姗隽 通讯员 王夏迎)人才服务公司的人事专员王华(化名)虚设员工职位,将虚开的工资奖金近170万元据为己有。近日,长宁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王华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王华是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人事专员,拥有向公司报备派遣工材料、结算派遣工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等“大权”。2009年,王华捏造13名员工的材料,向公司申领近170万元的派遣工工资、奖金。这些钱最后落入其个人腰包,被挥霍用于赌博活动。2010年1月挪用公款事发,王华潜逃。2011年11月,王华被警方抓获。

  作者:严姗隽  源i时代报

 

法条指引: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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