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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及处理地点、时间、电话
2013-02-09 23:27:06
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位于普陀区志丹路八号,于2009年10月13日经区编委批准成立,2010年3月5日正式挂牌。下设四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案件受理庭、调解庭、仲裁庭和综合办公室。全院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受理大厅80平方米,配有开庭公告显示屏。审理用庭9间,均配有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基本符合办案要求。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室、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我院均设受理窗口和独立调解场所。
经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我院的主要职能是:调解和裁决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履行地在本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处理相关的来信来访等事宜。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办理条件
1、主体适格(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条件);
2、企业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区;
3、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地址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4、申诉请求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5、未过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四、申请材料
1、仲裁申诉书及副本;
2、授权委托书一份;
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份;
5、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 1:30至4:30 (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志丹路八号一号楼二楼
六、办理期限
受理期限为五日,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结案期限为四十五日,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十五日。
七、联系电话
66111905
八、劳动法律师咨询电话 021-22817315,网址www.lawyer800.com.cn

律师名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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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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