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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国科技企业的法律化商业筹码
2011-03-06 22:32:43
只有深谙并游刃于IPR国际竞争的游戏规则,志图四海的中国科技企业才能实现后发先至的自我超越与集体超越。科技企业要把IPR定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以考量,选择适合企业经营实际的IPR模型,通过IPR风险防控、IPR资产布局和IPR资产管理等综合手段,使IPR成为有效的法律化商业筹码
文 柯晓鹏 郭小明 王海波
前所未有的国际市场机遇下,中国科技企业也处于严峻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下称“IPR”)博弈之中。在IPR战略上充分重视、在IPR战术上精心安排、在IPR战斗中果敢执行,这是中国科技企业必然和必需的选择。笔者自2000年大学毕业进入职场以来,一直在科技企业从事IPR工作,对IPR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深有体会,可为根植中国、行销世界的科技企业作一参考。
IPR定位:科技企业的重大战略
企业IPR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不同类别的业务,在不同行业的企业里,IPR业务的重心也不尽相同。例如,日用品行业往往把商标类业务作为企业IPR工作的核心,重在建设商标品牌体系和商标维权打假;化学工业企业投入大量资源发展技术秘密类业务,以技术秘密的运作模式保护或许可核心技术,同时用专利业务补全企业的IPR资产包;软件行业则一般以版权类业务为企业IPR工作的中心。
就通信电子类科技企业而言,专利业务往往是企业IPR工作的核心。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都拥有海量专利,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专利格局。显著的行业特征决定了中国科技企业必须把IPR定位于公司发展重大战略的高度,把将其作为核心资产加以谋划和构建。这些行业特征包括全球运营、技术依赖和高速发展等。
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为例。首先,中兴通讯面临着全球运营的挑战。作为中国科技企业国际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中兴通讯已在包括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在内的全球市场设置了多个研发中心、业务平台和分支机构,手机产品出口量也位列全球前五名。这种全球运营的格局下企业需要解决各种跨国的和投资当地的法律问题,并且要能根据当地的法律环境保障企业的IPR权益。
其次,科技企业经营离不开对研发的高密度投入,包括技术预研、标准研究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目前中兴通讯的七万多名员工中,研发人员比例高达40%左右,分布在全球16个研发中心,每年消耗数十亿元的研发经费。高密度的研发投入带来高频度的新技术产出,需要妥善的IPR措施加以保护,从而应对激烈的行业技术竞赛和专利竞赛。技术人才在科技企业之间的频繁流动也使得企业不得不依赖专利和技术秘密保护等手段维持竞争力。
再次,中国科技企业正在市场竞争中逐渐缩小与欧美同行的差距,甚至在部分领域拥有领先优势。市场份额的高速扩张和IPR保护的相对薄弱的新矛盾成为了不少中国科技企业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企业随时可能遭到竞争对手或专利运营公司等专利权利人的遏制打击或攫利抽成,企业必须及时有效地修正IPR定位。
IPR应成为科技企业重大战略的原因还在于它对于企业整体品牌的价值。IPR能力已逐渐成为科技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逐的标志性能力,IPR声誉也因此成为科技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利规模和质量、企业商标知名度、版权和域名保护的有效性、企业知识产权体系的声誉以及各类知识产权荣誉等。例如,2009年中兴通讯在权威的中国专利奖评选中创纪录地获得两项“中国发明专利金奖”,申请中国专利排名第一,申请PCT专利在全球前50名中增速第一,这些荣誉和成绩有效地提升了中兴通讯的整体品牌。
风险与战略:选择合适的IPR模型
以实体产业经营为主业的中国科技企业在跨国运营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IPR风险,唯有建设全方位的企业IPR业务体系,密切监控产业链中的各个关键节点,方能充分防控IPR风险,为产业经营创造安全的IPR环境。以通讯电子行业为例,行销欧美的中国企业面临着至少来自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专利经营公司以及个体权利人的挑战,需要针对这些不同角色制定差异化的IPR监控和应对方案。
企业IPR战局中的最大对手之一是同行业竞争者,较佳的应对策略包括规模定向布局IPR资产、寻求专利制衡与交叉许可;面对自己的供应商,企业要注意在采购环节设置合理必要的IPR准入门槛,设置分级控制的IPR担保体系,对部分技术供应商还可设置适当的IPR共有机制;而面对客户时,企业又要设法利用IPR提升对客户其他供应商的阻断能力,并通过加强IPR与关键创新解决方案的绑定,提升企业的议价能力;专利经营公司可谓美国和部分欧洲市场上的IPR“职业刺客”,一旦被其盯上企业往往难以脱身,不得不付出一定的许可费和解,科技企业目前尚未有经典的成功套路来应对专利经营公司,只能在实战中不断积累经验。
由此可见,科技企业经营中的IPR风险和契机无所不在,能否转危为机则考验的是企业IPR基础建设的深度、IPR团队的职业化程度以及企业调动整合相关资源的能力。根据企业在行业中的不同位置和发展状况,企业的IPR战略模型大致可分为防御型、市场型和经营型三种,哪一种模型最适合企业则是行业竞争与企业发展互相博弈的产物。
防御型IPR战略以“制衡”为核心,企业通过IPR资产的立体构建逐渐缩小自己在IPR方面与行业内领先企业的距离,甚至形成局部优势。随着IPR制衡筹码的不断增多,企业自由经营发展的IPR安全系数自然也就提高了。市场型IPR战略的核心在于“竞争”,企业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对各类IPR资源进行挖掘、布局和整合,用于形成压制对手、赢得客户的主动攻击武器,从而实现企业对细分市场的局部垄断。经营型IPR战略则以“牟利”为核心,对IPR资产尤其是专利资产的经营成为企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甚至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主要利润中心。实施经营型IPR战略的企业一般需要拥有行业基础专利,并且能够承担被行业内其他企业群起而攻之的风险。
对于从事实体产品和业务经营的科技企业而言,防御型IPR战略和市场型IPR战略通常是适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可选IPR战略模型。实施经营型IPR战略的科技企业、专利经营公司或专利所有人则往往是行业内最大的IPR风险源之一。
“上兵伐谋”,IPR谋略对于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国科技企业已不可或缺。基于科技行业国际竞争的现实格局和未来预期,在诸多法律环境已比较完善或趋于完善的区域市场中,IPR风险很可能是目前中国科技企业的最显著短板。现实与梦想的差距以及IPR业务的自身属性都决定了中国科技企业必须夯实基础打持久战。
商业价值:IPR资产布局与管理
“搭班子、定战略、带队伍”是一些中国企业对其成功经验的精辟总结,科技企业也可借鉴这九字箴言来运作IPR。企业成功运作IPR需要有适格人才的核心保障、充足资金的财务保障以及IPR业务规范的制度保障。
作为企业成功实施IPR的核心,IPR团队至少应具备商业渗透、技术理解和法律把握三种能力,其中骨干人才需要在IPR运作、沟通协调、法务拓展以及国际语言等方面都有扎实的基础;企业推进IPR策略离不开充足资金的保障,规模化的IPR部署通常需要企业持续地投入高额的管理费、律师费或代理费,IPR业务从起步到成为利润中心要经过漫长的修炼,企业高层要做好为IPR业务长期付出的准备;拟定符合法律法规并适合企业实情的IPR制度和业务规范,也是企业IPR策略推进的必要基础建设,企业能够通过IPR和IT工作的结合,把全面嵌入的高效IPR业务流程落到实处。
在IPR资产布局方面,专利布局往往是科技企业IPR资产布局的价值核心和资源投入重点。按照专利布局线索与技术路标的主要关联维度,专利布局可分为预研级、标准级和产品级三种。由于企业在IPR战略、技术层级和研发实力等方面的差异,不同企业对这三种类型的专利布局也各有侧重。由于商业价值是企业专利布局的核心价值追求,企业并不需要过度纠缠于专利单体价值的细节。高质量的基本专利固然是专利布局的好筹码,但专利资产包的整体规模和专利价值层级的立体部署才更是专利布局的要义所在。志向高远的中国科技企业应及早考虑国际专利布局的谋划,类似风险投资,精准高效的国际专利布局也离不开健全的案源遴选机制、充足的财务支持、职业经验丰富的IPR专才、精确的流程控制等因素的支撑。
如果说IPR资产布局是企业IPR工作的业务基础,那么IPR资产管理就是企业IPR工作的价值实现。它是企业对IPR资产布局的后续的精细管理和价值萃取,也可“以终为始”地运用于IPR资产布局伊始:企业从经营需要出发,对IPR价值要素进行特征归类和属性评估,实现IPR资产的聚类整合,从而形成差异化的IPR资产包,并运用于企业的IPR风险防控和IPR商业营运。
在IPR资产管理环节,企业通过设计和执行务实的、有针对性的方案,把IPR资产“活化”为企业经营的攻击武器、防御工具或产品。其中,能否造成他方的侵权风险是判断IPR资产价值的主要标准之一。以专利为例,如果企业能够从专利资产包中挖掘出能够造成竞争对手侵权风险的专利,必定能极大地推动企业在IPR竞争中掌握主动,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形势和话语权。
专利风险防控也可以成为企业专利布局的参考。专利风险防控是科技企业IPR风险防控的焦点和难点,由于科技行业技术更新迅速、海量专利分散分布以及专利本身所固有的公开滞后性,即使企业对新项目进行非常严格的IPR检索和评估,也不能完全确凿地排除专利侵权风险。但IPR分析评估并非以风险防控为唯一目的,通过判断行业技术的发展路径和竞争者的方案线索,企业可以更加有的放矢地开展精确专利布局,形成对于目标厂商的专利制衡甚至专利包围。
总之,只有深谙并游刃于IPR国际竞争的游戏规则,志图四海的中国科技企业才能实现后发先至的自我超越与集体超越。科技企业要把IPR定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以考量,选择适合企业经营实际的IPR模型,通过IPR风险防控、IPR资产布局和IPR资产管理等综合手段,使IPR成为有效的法律化商业筹码。
【作者柯晓鹏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业务总监、郭小明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长暨总法律顾问、王海波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知识产权总监】(《公司法务》杂志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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