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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法律顾问的误区
2011-09-06 08:47:41
河北刘爱国律师事务所 刘爱国
企业要发展壮大,要走向市场,就必须有一个健全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因此,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法律顾问的工作也就成了依法管理中的“重头戏”。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碰到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来说,无论规模大小,都有法律服务的需求,都有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
如何聘请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律师,切实发挥律师的作用?依笔者之见,目前一些企业在这方面的确存在一定问题,最常见的是以下八大误区:
一、通过主管机关或上级部门推荐、介绍法律顾问。
此类法律顾问大多是由一名顾问律师负责整个系统的法律服务工作。
然而,系统上下及各企业之间是不同的独立法人,他们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及企业特色上存在一定差异,对顾问律师的要求不尽相同,律师顾问工作也很难顾及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细节,只能出现问题之后进行 “灭火”工作,难以将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更难防患于未然。
如果遇到上下级产生行政诉讼或企业同时出现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很难从中协调,甚至会顾此失彼。
二、企业系统联合,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各企业作为独立法人,他们之间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系统内部企业之间往往很容易发生纠纷,一名法律顾问显然无法处理这样的纠纷。
三、视聘请法律顾问为 “时髦”。
企业不顾自身的需要和承受能力,发现其它企业有法律顾问后,自己也不甘落后跟随聘请,经过实践之后又发现得不偿失。从盲目聘请到草率解聘,往往会得出错误结论:法律顾问没有用。
四、不信任法律顾问。
一些企业认为自身规模不小、实力不弱,需要聘请顾问律师。但请了法律顾问之后,又不想让顾问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企业工作中的失误及漏洞不与顾问律师进行沟通交流,有事瞒着,有问题藏着捂着。
五、托关系找熟人当法律顾问。
因顾及双方关系而建立的顾问关系,对企业工作中的不满常不愿正面提出,使顾问工作流于形式。企业不懂如何用好顾问,顾问则不用考虑如何干好。其结果是企业出点钱,律师挂个名。
六、不加选择随意聘用法律顾问。企业觉得需要法律顾问,却又草率聘用,以为只要是正式的律师就行了。往往挑不到精兵、选不到强将。
七、舍近求远,盲目追求律师的名气。
一些较大型的企业认为自身实力强,花大价钱就能请到有名气的律师,因而不惜重金到京城、省城请律师,高价请来的未必是 “大律师”不说,企业自身所需与所聘律师也常常不对路,一但急需帮助,又往往 “远水解不了近渴”。
八、 “临时抱佛脚”急聘律师。
一些企业因仲裁、诉讼等迫在眉睫,来不及考察和了解就将法律顾问请回家。由于过于仓促,请来的律师可能感到并不合适。
总之,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量体裁衣,采用公开招聘、选聘或竞聘等方式,选好、用好法律顾问,使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好助手,当好参谋,为企业的发展前行保好驾、护好航。
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量体裁衣,采用公开招聘、选聘或竞聘等方式,选好、用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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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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