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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需把握好与政府交往的分寸

2012-05-03 11:48:10

 

  文 《法人》记者 马丽

  4月12日下午,“中国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走进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与资深律师、企业家们和沙龙成员单位的律所市场、媒体负责人共同探讨了企业家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的问题。

  本次沙龙活动是去年8月《法人》杂志发起成立“中国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以来的第四次活动。沙龙秘书长、法人杂志副总编辑廖卫华主持会议,强调沙龙旨在搭建交流平台,通过议题设置、参观座谈、交流等活动,推动律师界、企业界、新闻界的交流沟通,推动中国律所品牌文化建设。兰台所创始合伙人姚晓敏律师向参会的嘉宾介绍了兰台所成立10年来的历史和文化。

    在中国,企业家是高危职业.企业家首先是公民,但又不是普通的公民,他们极具冒险精神,且不可避免地要与体制打交道,这决定了普通公民可能触犯的罪名,企业家都可能触犯,而普通公民没有机会触犯的罪名,企业家也可能触犯.企业家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法人》杂志执行主编阮加文表示,从《法人》杂志发布“企业家犯罪报告”的2009年起,每年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涉案企业家都有数百起,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法人》杂志2011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该年涉案企业家多达220例,而这只是媒体报道出来的案例,还有更多没有被媒体报道的案例,有统计显示,仅2011年涉案的企业高管人员就数以千计。“在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当前,一个企业的当家人出了问题,整个企业很可能就完了,与普通公民比,企业家犯罪牵涉面广,后果严重。事实上,企业家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阮加文说。

  企业家首先是公民,刑法所有条文都对其适用。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于小刚律师指出,企业家社会活动范围广,涉险机会比普通公民多得多。于小刚曾在北京一中院做了多年法官,主审经济类犯罪案件。他的感觉是中国企业家真正成长起来不过二三十年的时间,缺乏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这也是中国企业家的悲哀所在,作为改革开放中先觉醒的群体,进入企业家视野的是利益,行为是否违法甚至犯罪被忽略。“企业家犯罪千奇百怪,几乎涉及所有犯罪类型,根本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再加上法律规定宽泛,有些罪找不到外延,企业家经常身处危险中而不自觉。”于小刚说。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九川赞同于小刚的“企业家首先是公民”观点,但他认为企业家的风险更多的来自两方面:企业家的冒险精神,以及必须与体制打交道的现实。王九川说,企业家的本质特征是冒险,冒险肯定就有风险,而必须与体制打交道更加剧了这种风险。在中国,很多资源都是由权力掌握,即使是美容院的老板都要与片警搞好关系,何况是想把事业做大的企业家呢。所以王九川建议企业家,不要去做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不要搀和到政治运作中,但要学会与政府处理好关系。

  参与沙龙讨论的除了刑辩界知名律师外,还有来自企业界的代表。中煤集团法律事务部诉讼处处长邵剑就是其中之一。研讨会上,邵剑根据《法人》杂志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粗略地估算了2011年能源行业涉案企业家在所有涉案企业家中的比例,能源口的犯罪占到十分之一,而邵剑所在煤炭口的比例是4.5%。这个数字让邵剑也颇为吃惊。邵剑说,企业家要防范法律风险有两点要把握:一不要故意违法,二不要违反道德。

  够优机构总裁张弓惊深化了邵剑的第二点。张弓惊认为,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为企业家保驾护航,法律也许百密一疏,但是道德一定是“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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