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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俩月却遭欠薪 建议:维权应从签订协议开始

2012-02-17 13:19:10

 

    大学三年级的小陈寒假前应聘到一家传媒公司做文员。当时,老板口头答应给予每月1600元工资。忙乎了近两个月,小吴向老板询问工资一事,公司却称从未答应付工资的事。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小吴只能默然离开。

  据了解,由于实习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目前仍在学校,单位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加上用人单位缺乏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的意识,虽然实习生越来越多,但真正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寥寥无几。学生还不是职业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习期间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交涉时往往处于劣势。

  同时,为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曾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时,应及时与实习学生所在的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一式两份,企业与学校各执一份。如果出现企业擅自使用在校学生、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为此,律师提醒大学生,今后假期实习包括打短工,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

    首先在选择实习单位时要慎重,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并主动与之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其次,看清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一定要认真核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是否明确了岗位与薪酬等。另外,实习生签协议时要注意完整履行手续,要签名并注明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协议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

 

    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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