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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知不加班扣工资 加班应付加班费
2014-02-24 20:14:02
春节要求加班遭集体抵制
张女士今年30岁,在长春某汽车部件合资企业任职,已经在这家单位工作了3年,每个月工资5000元左右。以往单位要求她加班,多是因为张女士负责的项目工期拖延了,“就算单位不要求我加班,我自己也会加班把工作完成的。”张女士说,可这次单位要求加班,赶工的并不是她负责的项目,甚至和她所在的部门也没什么关系。
其实早在春节假期之前,张女士和部门同事就接到过单位的邮件通知,要求他们春节期间加班,结果遭到部门全体人员抵制,主要大家都是外地的,都想回家过个年。”张女士说。
年后再提加班 并且要求升级
13日上午,张女士和同事们再次接到单位的加班邮件通知,他们意识到,春节加班的事可能“发酵了”。
这一次的邮件内容大概是:“由于单位项目太多,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加班两小时,同时周末也要任选一天加班。如果员工不加班需要请假,月底将扣工资。同意加班的员工单位会支付加班费,或者为员工补休。”
张女士入职3年来,还是首次接到这样的通知。“是不是太过分了。不加班我们还得请假?还得扣工资吗?”张女士说。
除了工作还想兼顾好生活
“不是我们不想加班,只是这次单位的行为,让我们感到很气愤。”张女士说,以他们部门为例,平均年龄在32岁左右,要么是未婚大龄青年,要么就是刚结婚,或者刚有孩子,每个人工作之外都有很多事等着去做。之前刚进单位那会儿,很多人为了工作加班加点牺牲了很多时间,现在他们都意识到,还要兼顾好个人生活。
“拿我们部门一个大姐来说,今年30多了,还没结婚呢,周围的人给她介绍了不少人,可之前因为单位工作忙,对方晚上找她出去,总是遇到她加班,最后连‘轧马路’的时间都没有,没几天俩人就黄了。”张女士说。
此外,单位加班费给的低,“按照单位的标准,加一天班,加班费才100元。”张女士说。
再有,单位“不加班就扣钱”的做法也令他们反感,“单位也太霸道了,这不就是变相强迫我们加班嘛。我们单位请假一天要扣近300元,是加班费的3倍。”张女士说。
律师提醒:
企业不得强迫加班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律师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要求企业员工在完成正常8小时的工作内容后进行加班,同时必须支付加班报酬或安排补休。但企业员工也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要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企业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有关加班费的计算,员工加班费基数如果未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可由企业和员工协商来确定,但要保证基数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按照全年法定假日11天计算,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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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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