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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交易需谨慎审查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和诚意

2013-07-07 15:03:28

 

做生意时贪图高额利润,结果未严格审查买受人的资质,导致货款无法收回。因被执行公司人去楼空,法院也无能为力,损失只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009年,东风公司来了一位大客户,这位王姓大客户开着豪车,出手阔绰,购买东风公司的货物也很爽快,没有还价就订购了5万元的机器设备,这令东风公司老板余某心里乐开了花,很快机器设备交付给了王某的平江公司,梦想着继续合作的余某发现,从此之后王某就再也没有出现。此后,东风公司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打起了官司。经法院判决后,王某的平江公司既没有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内容。今年4月份,东风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按照东风公司提供的地址线索,法院发现平江公司的营业处早已关门,其法定代表人也不知所踪。法院经过多方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既没有存款,也没有土地、机器设备、房产、车辆等资产。法院将该情况告知东风公司法定代表人,东风公司表示当时与平江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太过草率,只是见了下平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将机器卖给了平江公司,没料想原来该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公司。现在无法执行到货款,也只能悔恨当时的轻率行为。目前该案因东风公司无法提供平江公司的其他财产线索已终结执行。

 

法官提醒,在我国公司法尚未完善,公司制度还还不够完善的商业环境下,公司之间进行商业交易必须要小心谨慎。在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审核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到工商登记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登记信息。另外,必要时还要去公司营业地实地考察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与之交易的公司真实、合法存在。

 

在与公司进行交易活动时,最好能及时进行财物交割。若要分期付款,应该明确付款的时间和方式,在催讨货款时注意保留相应催讨凭证。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顾交易风险,草率交易,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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