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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2012-03-28 17:55:45

 问题:单位在实际用工一段时间后,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期限溯及至开始实际用工之日。此后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否合理?

  审判意见:如果劳动者能证明存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则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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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李居鹏 职业证号: 1310120071086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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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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