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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公司拓展业务 员工必须服从调岗令吗?
2011-09-24 10:05:21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7日电:王小姐: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公司拓展业务,抽调员工到唐山分公司工作半年,我是其中一员。新公司离家远,上下班来回跑耗费精力。虽然公司给高额的交通补助,但是我仍然不想调岗。公司回复已经决定,不得拒绝。我想问我必须得服从吗?
瀚洋律师事务所郭培诗律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和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时报记者 杜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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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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