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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怀孕 公司是否能辞退?

2011-05-17 16:22:07

  去年,我应聘成为某港资酒店的销售主管,并以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迅速建立起一支成熟的销售队伍。 2个月后我突然怀孕。但当我将此情况书面报告直接上司和香港总部后,收到的却是一纸辞退信,并没有任何补偿。理由是:试用期表现不佳。公司能否在这时辞退我?如果辞退,应不应该给我补偿? 陈女士

【解答】

    根据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陈述,公司辞退您的原因系 “表现不佳”,并非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关于保护怀孕女职工的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向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也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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