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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内怀孕公司能否予以解聘
2011-06-21 17:52:53
我于2011年3月25日和某外资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日语翻译工作,试用期3个月。今年5月12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找我谈话,说我的翻译水平与公司的岗位要求有较大的距离,不能胜任该工作,要提前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自己觉得公司要我翻译的内容专业术语太强,工作起来确实吃力,压力也很大,同意和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公司要求我三天内做好工作移交,办理退工手续。 5月13日,我身体不太舒服,上医院检查时发现我已怀孕。请问,我在试用期内怀孕了,公司能否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伍女士
【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之内,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怀孕只能作为试用期过了之后不能解除的条件,在试用期之内不适用,因此,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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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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