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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鹏律师“企业如何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企业内训成功举办

2011-01-08 11:01:08

2008年2月26日,中铁二局城通公司邀请李居鹏律师为公司决策层、管理层,以及全体项目经理共计100余人举办了“企业如何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企业内训讲座。

李居鹏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积累的劳动争议案例,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讲解了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为企业指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讲座深受企业好评。

讲座主要内容

1、员工入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1、员工招聘法律风险防范

-- 通过职位申请表的设计防范法律风险
  -- 通过面试发现虚假简历,防范法律风险
  -- 通过背景调查防范法律风险

__ 通过善用企业知情权,防范法律风险

-- 防范员工可能带来与原单位有关的法律风险

1.2、办理入职手续法律风险防范

--入职通知书的法律风险防范

--入职手续的法律风险防范

1.3、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 劳动合同主体、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条款法律风险防范

-- 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法律风险防范

-- 竞业限制条款法律风险防范

-- 禁止兼职法律风险防范

1.4、试用期法律风险防范

2、员工在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1公司规章制度的撰写与法律风险预防
   --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性质、效力、作用

--规章制度制订中的常见误区与法律风险
  --与规章制度内容相关的劳动争议精彩案例评析

2.2、工作时间及加班费法律风险防范

2.3、调岗调薪法律风险防范

2.4、“末位淘汰” 法律风险防范

2.5、年终奖法律风险防范

2.6、工资支付法律风险防范

2.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3、离职员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3.1辞职员工法律风险防范
3.2、辞退有过错员工法律风险防范
3.3、终止无过错员工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3.4、经济性裁员法律风险防范

3.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4、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法律风险防范
  4.1、劳务派遣的特点及优势
  4.2、《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影响
  4.3、我们给企业的建议

5、劳动争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5.1、2007年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现状与原因分析

5.2、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

5.3、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5.4、用人单位证据准备技巧

5.5、申请延期举证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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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李居鹏 职业证号: 13101200710869100
性    别: 电    话: 021-60857666
所在律所: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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