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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鹏律师成功举办“如何防范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企业内训

2011-01-08 11:25:25

2009年8月份,李居鹏律师受某制造型企业邀请,为其全公司近100名销售人员举办了“如何防范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企业内训讲座。讲座结合李居鹏律师办案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从签约前的客户信用评估、签约条款审核、合同执行、事后催款等交易流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指出企业的应对之策。讲座结束后,销售人员表示非常实用、且有针对性,希望以后每年都能为企业开办类似的讲座。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在签约、履约、合同履行异常和诉讼时经常面临的法律风险点,并掌握防范和管理法律风险的基本方法和手段,确保应收帐款安全。

二、课程大纲

(一)签约前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1、进行信用评审,取得信用额度,确保支付能力

Ø2、调查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确保主体合法

Ø3、查看代表权限,取得签约授权,确保授权资格

(二)签约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合同条款)

Ø1、合同抬头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2、报价单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3、货款支付方式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4、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5、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6、管辖权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7、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8、盖章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9、合同空白处一定要划线表示不需填写

Ø10、合同的修改一定要经法务确认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1、交货签收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2、验收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3、合同变更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Ø4、资料保管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四)合同履行异常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1、对方不肯在验收单上签字怎么办?

2、对方屡次推迟还款期限怎么办?

3、帐龄即将超过2年时,要及时发送书面的催款函或律师函

4、对方财务状况恶化时怎么办?

5、千万记住:国内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2

(五)合同诉讼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

1、搜集证据

2、常见的证据及常见证据的效力

A.合同
B.货物签收单
C.验收报告

D.对帐单
E.还款承诺书
F.增值税发票 

3、对待证据的常见误区;

A. 传真件视同原件。

B. 把电子邮件作为证据。

C. 把发票复印件当证据来追帐
D.  财务软件打印的明细
E.  仅仅有合同作为证据。 

4、切莫忽视诉讼时效

A. 什么是诉讼时效?

B.诉讼时效是怎样计算的?

C.卖方在诉讼时效上常犯的错误:   通常的情况是债权人频频催债,但是要么是口头催款、要么是传真催款,这样到了法庭上就苦于无法提供主张过债权的证据,被法院认定已过诉讼时效。

5  怎样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A.  实践中债务人部分还款也是诉讼时效的中断。

B.  每年都要求对方签对帐单或还款计划。

C.  对方不愿签字的时候要发送催收函,按照效力的高低分为: 
    a.经公证的催收函 
    b.经律师事务所备案并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发送的律师函 
    c.自己以挂号信的形式发送并查询了底单的催收函

  d.双挂号信。

D.  其他的小技巧

(六)判决执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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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李居鹏 职业证号: 13101200710869100
性    别: 电    话: 021-60857666
所在律所: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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