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务 » 知识产权

IPAD商标一字值亿元,企业须尽快补上知识产权课

2012-07-05 18:32:46

 

唯冠苹果IPAD商标之争始末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2001年 6月和 12月: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6年:苹果在英国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将台湾唯冠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以台湾唯冠胜诉而告终。

    2009年12月:苹果用3.5万英镑获得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不过唯冠科技称, 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归属于其唯冠科技公司所有。

    2010年2月:苹果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 《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的所有权利。

    2010年4月:深圳市中级法院于受理苹果诉唯冠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2010年8月:唯冠因金融危机破产,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1年2月: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

    2011年12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

    2012年1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2月:唯冠科技在上海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售令。

    2012年3月:上海法院驳回唯冠要求苹果停售iPad申请。

    2012年3月:苹果iPad3将发布前夕,深圳唯冠对苹果发起实质性的 “阻击”行动,唯冠向海关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海关备案扣压苹果iPad系列产品。

    2012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回应,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2012年5月:传深圳唯冠索赔30亿人民币,唯冠阵营一位核心人士透露双方和解 “底线”相差10倍。

    2012年5月:美国加州高级驳回唯冠对苹果iPad商标权诉讼。

    2012年7月:苹果公司同意已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就关于iPad商标权一案达成和解。

 

 

息战
IPAD商标6000万美元过户苹果

    广东省高院2日披露,持续两年之久的IPAD商标纠纷一案最终以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与商标持有人深圳唯冠达成调解协议。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苹果花钱消灾,唯冠拿钱还债。

    专家指出,苹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仅对中小企业带来启示,更是对跨国产业巨鳄有着重要影响。IPAD商标案的结果并不是鼓励国内企业 “碰瓷”,而是首先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在别人侵犯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7月2日,广东省高院对外通报,已于6月25日向唯冠和苹果两家公司送达了民事调解书,目前该调解书已正式生效。根据协议书内容,苹果公司已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协议,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7月2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圆满得到解决。

    这起诉讼旷日持久,2009年唯冠电子股份公司(唯冠台北)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转让给英国IP公司,而IP公司正是苹果雇佣为其购买IPAD商标的项目公司。但当苹果2010年“理直气壮”要求唯冠深圳公司过户其持有的大陆“IPAD”商标时,却被深圳唯冠告知该商标是自己的,唯冠台北无权转让。

    之后,双方就商标权属展开了诉讼大战。 2010年苹果以深圳唯冠不执行其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为由,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被驳回。

    与此针锋相对,深圳唯冠也在上海、美国、惠州等地展开多起诉讼,就苹果涉嫌侵权,违规售卖 “iPad”产品起诉。

    今年2月29日,双方商标权属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经历4个月的审理和调解,双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600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向记者表示,在这一和解签订后,苹果和唯冠历时两年多的诉讼战最终尘埃落定。

和解
博弈背后皆大欢喜


    苹果公司此前发布的2012年第二财季财报显示,中国区销售额达到创纪录的79亿美元,同比增长两倍以上。同期,全系列iPad销量达5500万部,而新iPad销量却低于市场预期,不到1200万部。业内人士认为,这也为三星等主要竞争对手提供了缩小与苹果在中国内地平板电脑市场差距的机会。

    长期关注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李晓宁对记者表示,对于苹果公司而言,获得IPAD商标权,解除新一代iPad在中国内地地区的禁售也越发显得急迫。 “在竞争中,自己停步不前就相当于对手快马扬鞭。”

    事实上,专家介绍,由于苹果当初在签订合同中的疏忽,苹果通过诉讼得到IPAD商标的机会并不大。

    对深圳唯冠而言,旷日持久的诉讼也不利于维护其利益最大化。记者从唯冠代理团队内部了解到,由于唯冠目前拖欠以8大银行为主的债权人近4亿美元债务,因此债权人希望尽快将 “IPAD”商标这一唯冠目前仅有且价值最高的 “无形财产”变现偿债。但这次诉讼只是一场确权诉讼,如果最终确认了唯冠对IPAD商标的拥有,还需要经历索赔诉讼,从走完法律程序到唯冠拿到赔偿可能需要几年时间。

    因此,以金钱换时间,成为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则。双方最终达成6000万美元、约合3.8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也正是多次协调和妥协的结果。

    对苹果而言,虽然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 “天价”,但对市值6000亿美元的苹果而言,并非不可承受。而唯冠方面,谢湘辉表示: “虽然我们认为IPAD商标价值不止于此,但理想与现实必然有差距,这个金额对我们来说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谢湘辉透露,由于这笔款项不足以支持唯冠偿还全部债务,因此很可能唯冠将在法院主持下进入破产程序, 6000万美元将由法院组织确定规则、对所有债权人进行债务偿还。

进展
苹果或将开售新IPAD


    双方和解后, 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益将全部转移给苹果公司。这意味着,深圳唯冠此前在上海浦东、深圳福田等法院对苹果公司提起的诉讼,以及在全国向多个工商部门提起过的50-60宗投诉,都将全部撤销。

    谢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一观点,并透露目前深圳唯冠已经在着手处理相关工作,并且以后都不会再向苹果提起任何关于IPAD的诉讼或者投诉。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说,苹果用6000万美元换一张iPad在大陆销售的 “通行证”,较其今年一季度79亿美元,相当于平均每日在中国市场进账8777万美元 (约合5.5亿元),还是很划算的。

    记者从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上查询到,由苹果电脑贸易 (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的一款型号为A1430的WCDMA无线数据终端已获得入网许可,有效期从2012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8日。

    截至记者发稿时间,苹果并没有对何时在大陆发布新一代iPad作出表态。

意义
一字亿元的天价和解金


    “6000万美元,相当于3.8亿元,也就是1个字母将近1亿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额在国内知识产权业内是史无前例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说,这无论是给国内企业还是跨国巨鳄都敲响了警钟,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企业做重大经营决策中显得举足轻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说: “从法律上来讲,苹果在本案中比较理亏,原因在于转让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误,但目前的结果,对于苹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对记者说: “苹果与深圳唯冠在IPAD商标纠纷一审中愿意支付100万元,二审中愿意支付1亿元,此次通过广东高院大量的调解工作,包括创造条件让双方充分交换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最终双方确认以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但与深圳唯冠当初4亿美元的预期,还相差甚远。”谢湘辉说。

启示
企业须尽快补上知识产权课


    苹果与深圳唯冠的商标纠纷案,只是近年来中外企业间商标诉讼的典型一例。

    最近几年,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断增加,甚至有不断蔓延之势,如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案、华为诉摩托罗拉侵犯知识产权案等,相关各方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过激烈博弈。

    古坦科技创始人石安表示,苹果和深圳唯冠的最终调解对如何提高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尤其是在国际商业环境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如何合法有效获取自己的商标权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陶鑫良也指出,苹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仅对中小企业带来启示,更是对跨国产业巨鳄有着重要影响。此案件的启示主要有三点:一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离不开知识产权;二是苹果当初百密一疏,为其早期工作不到位付出了巨额代价;三是案件的背后是利益,双方商标之争实质在于市场利益的商战。

    “知识产权虽然看似无形,却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企业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过程中若没有高度重视、谨慎行事,很可能付出惨痛代价。”赵占领向记者表示,此次苹果付出的高额和解金,告诫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尽快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反思
企业知识产权“双刃剑”作用


    专家认为,这起商标诉讼以和解告终,将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中的里程碑事件。李晓宁表示,这起诉讼让企业重新认识了知识产权的双刃剑作用。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蠧认为,就这起商标纠纷而言,苹果由于疏忽而埋单,最终支付赔偿,这在法律上并无争议。一方面案件中 “IPAD”关联的巨大利益警示促进企业主动维护商标、重视知识产权的巨大利益,也提示了如苹果这样拥有庞大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机构的跨国公司,也可能在知识产权领域疏忽犯错,这应成为中国企业的反面教材。

    有关专家介绍,当年苹果试图通过影子公司 (IP公司)低价收购商标,又在未能确认商标所有权之前就贸然使用,这是一场危险游戏,贪小钱最终吃了大亏,作为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苹果的经历应当为企业所警示:在知识产权的领域,无论体量多大,都没有法律豁免权。

    此外,徐蠧等专家认为, IPAD商标案的结果并不是鼓励国内企业 “碰瓷”,以先注册而后恶意诉讼的方式谋取不当权益,而是首先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在别人侵犯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1  共1页
查看(0)  评论(0)  推荐
注:评论长度不超过1200字还可输入
评论内容:
验证码:
【本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站或站长观点。】
加载中...
律师名片
姓    名: 李居鹏 职业证号: 13101200710869100
性    别: 电    话: 021-60857666
所在律所: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首席律师

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楼(地铁一号线徐家汇站4、5号出口100米)
邮编:200030
电话:13651900564
email:lawyer8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