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江苏: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40元

2011-01-05 20:52:30

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文号: 苏人社发[2011]5号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40元;二类地区930元;三类地区80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2元;二类地区7.5元;三类地区6.5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1  共1页
查看(0)  评论(0)  推荐
注:评论长度不超过1200字还可输入
评论内容:
验证码:
【本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站或站长观点。】
加载中...
律师名片
姓    名: 李居鹏 职业证号: 13101200710869100
性    别: 电    话: 021-60857666
所在律所: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首席律师

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楼(地铁一号线徐家汇站4、5号出口100米)
邮编:200030
电话:13651900564
email:lawyer8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