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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单位在筹备期间,能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012-03-28 17:52:36

 问题:依据《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那么,单位在筹备期间,未办理营业执照,此时劳动者如果已经开始工作,能否认定在筹备期间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审判意见:单位未正式成立之前,不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因此筹备期间在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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