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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员工之间结婚,用人单位有权对一方调岗吗?
2017-02-23 17:58:51
作者: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李居鹏 律师
【案情简介】
小赵和小林在同一家公司同一个部门工作,二人因办公室结缘,2016年底登记结婚。2017年初,小赵与小林举行了婚礼,公司同事这才知道他们结婚的消息。婚假归来,小赵的经理在谈话中询问小赵是否有去其他部门的意向,小赵拒绝了经理的建议。两天之后,小赵收到了公司的通知:“基于利益冲突原则的考虑,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进入公司后形成婚姻关系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使其分处于不同部门或不同的工作地点。”小赵认为自己与妻子虽然在同一部门工作,但是岗位不同、职责不同,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况且公司的做法显然是对他们职业操守的不信任,自己无法接受,不同意公司单方作出的调岗决定。
制度中已经事先规定了小赵这种情况是可以调换岗位的,却遭遇小赵的不配合,公司能否单方做出调岗安排?
律师分析:
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除医疗期满和不能胜任等法定情形之外,必须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而本案并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如果员工岗位存在利益关系且与员工之间存在夫妻、近亲属等特殊的联系,则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运作,尤其是本单位有相互制约监督关系岗位员工之间结婚可能会损害单位利益。因此,针对夫妻或近亲属的双职工,当其岗位之间存在制约、监督或上下级等利益冲突关系时,企业有权进行适当的调岗处理,这也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员工应当服从,当然企业的调岗要有充分的合理性,目的要正当,要避免歧视性、报复性或侮辱性调岗。
在具体操作层面,我们建议用人单位:
首先,要在《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上明确界定利益冲突的岗位或部门,例如上下级、采购部和财务部等;还可以规定在职员工之间结婚要及时报告,否则可以视为严重违背诚信的行为;同时对于近亲属的范围也应予以界定清楚,比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姻亲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等等,尽可能事先详细规定;企业还应当保证调岗后的工资标准不降低,以减少调岗阻力。
其次,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一旦发生利益冲突时,公司有权对其中一方予以调岗的条款。由于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都应当依约履行。企业依利益冲突原则要求员工在职务上有所回避,属于企业对其用工自主权的合理行使,既然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劳动合同中有所约定,员工在确实出现约定中的情形时就应当知悉或预见到其可能面临的后果,因此公司有权依约调岗,员工应当服从工作安排。
最后,在岗位选择时,调岗目的要正当,调岗要合理,要避免歧视性、报复性或侮辱性调岗,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在调岗前,尽可能事先与员工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取得员工的理解和配合,并要求员工书面同意调岗安排,以免事后员工反悔,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此外,还需要明确的是,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置“夫妻一方退出机制”,将本单位员工之间结婚作为辞退理由,是违法和无效,希望大家能够区分辞退与调岗的不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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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李居鹏 | 职业证号: | 13101200710869100 |
性 别: | 男 | 电 话: | 021-60857666 |
所在律所: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 ||
业务专长: | 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人身损害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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